免费旅游?别上当!儋州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养老诈骗犯罪案

[娱乐] 时间:2024-04-30 00:50: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3次

原标题:免费旅游?别上当!免费儋州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养老诈骗犯罪案

新海南客户端、旅游老诈南海网、别上南国都市报6月19日消息(记者 梁振文)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当儋保护老年群体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州法罪案近日,院审儋州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养老诈骗犯罪一案,宣判被告人肖某黔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起养

经查,骗犯2021年11月15、免费16日,旅游老诈被害人刘某某、别上张某某、当儋赵某某等人参加两天一晚的州法罪案老年人旅行团。期间,院审被害人与参团的其他老年人被带团的导游告知,所有的旅行费用都由钰鑫首饰行赞助,要求参加团游的20多名老年人到钰鑫首饰行游逛才能报销旅费,否则费用自付。

后刘某某、张某某、赵某某等老年人就被带到了钰鑫首饰行。而被告人肖某黔受钰鑫首饰行经理王振武的安排充当讲师接待老年人旅行团,并与他人配合伺机诈骗。

在钰鑫首饰行的展销厅内,被告人肖某黔自称“李坤”,是钰鑫首饰行的少东家,并编造了其爷爷是“王刚珠宝鉴定”电视栏目里著名的鉴宝专家、其家族有多家珠宝连锁店、其有能力让老年人的子孙做珠宝店的代理商及安排老年人的孙辈进入好学校读书等虚假事实,通过虚构富二代身份抬高自己取得在场老年人的信任。

在取得被害人的初步信任后,被告人肖某黔又以“人有多大气就有多大运”等言语引导被害人花3000元钱请其吃饭。刘某某等三名被害人信以为真,便通过POS及刷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分别转账了3000元。

接着,肖某黔又再以“其家的珠宝公司准备在北京上市,到时候会邀请刘某某等人参加上市会”为由,诱导被害人花更多的钱请“李坤”吃大餐,随即又再骗取被害人刘某某转账23000元、张某某转账67000元。

为让刘某某等被害人觉得花钱请朋友吃饭值得,被告人便假装说要送价值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玉石、翡翠饰品给被害人留念,说罢与其同伙配合将一些玉石手镯或者翡翠挂件打包装进礼品袋,并将写好的“质保单”隐藏在礼品袋里交给刘某某等人,便送被害人等团游人员乘车离开现场。

待被害人回家后打开礼品袋发现“质保单”上注明的玉石、翡翠饰品均是其花钱购买,而非“李坤”赠送的礼品,便意识被骗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11月17日,被告人肖某黔又以同样的手段对被害人唐某某实施诈骗12000元,后唐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被告人肖某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刘某某、张某某、赵某某、唐某某共计人民币111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儋州法院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最高奖励10000元!儋州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

6月17日,儋州市出台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提高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获奖10000元。

该暂行办法指出,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量采用实名制,举报养老诈骗线索应当注明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基本情况。”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常务副主任、儋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智锋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向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办公室、儋州市公安局、儋州市住建局、儋州市卫健委、儋州市金融管理服务局、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举报养老诈骗行为。

刘智锋表示,举报奖励坚持一案一奖、依案施奖、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凡举报养老诈骗犯罪一起以上具体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法院以相关罪名审判定罪的,给予人民币5000至10000元奖励。凡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给予人民币1000至5000元奖励。

根据暂行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一)举报线索不属于海南省儋州籍且作案地域、同案犯身份与儋州无关联的;

(二)举报线索已进入行政处理或刑事立案程序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四)举报线索已经被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和披露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暂行办法强调,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各级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

0898-23862290

[email protected]

儋州市直机关办公大楼1312室(儋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

(梁振文)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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