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52 | @宝妈宝爸看过来!哪些情况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休闲] 时间:2024-04-28 04:36: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89次

原标题: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52 | @宝妈宝爸看过来!关于哪些情况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海南客户端、社保受生南海网、那事南国都市报3月30日消息(记者 谭琦)为深化拓展“查堵点、问答破难题、宝妈宝爸促发展”活动,看过可享扎实开展好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情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育保遇即日起,险待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关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社保受生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那事南海网、问答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宝妈宝爸解答群众遇到的看过可享社保医保难题,解读社保医保相关政策。

我们针对近期征集到的一批社保医保问题,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解答。

问: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哪些?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从业人员自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之日起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问:在职人员参加了生育保险,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从业人员的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是不得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只有参保人本人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才能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

问: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生育或实行生育手术,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没有生育津贴。

问: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生育的,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吗?

答:不可以。这种情况属于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况。

根据2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下列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不符合本省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二)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三)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四)按照国家或者本省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但是参保的生育女职工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生育的,提供有关生育证明材料后,仍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关于社保医保,你还有哪些疑惑,我们为你解答。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关于社保医保的疑问或问题,我们将积极为你寻求相关部门的解答:

1.新海南客户端进入“问政”频道,点击“直通海南省网上督查室”栏目,即可反馈问题;

2.登录南海网(//www.hinews.cn/)“问政海南”栏目;

3.拨打966123热线反映问题。(谭琦)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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