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运行 四川已责令整改316户

[百科] 时间:2024-04-28 06:03: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81次

原标题:提升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运行 四川已责令整改316户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1日讯(记者 李丹)这是提升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行业。长期以来,校外行川校外培训机构一方面为孩子多方面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培训教育资源;另一方面,由于自身运营质量、机构内部管理等方面参差不齐,规范改户其合同违规、化运退费难等现象让家长和孩子们叫苦不迭。已责因此,令整“对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管起来,提升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成为了各界共识。校外行川

作为校外培训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合同文本,培训教育部、机构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规范改户《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推动防范和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等消费纠纷,化运是已责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促进教育培训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和有效抓手。

秉持“百年党史百件事,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带着“指导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深化合同法治化规范”的破题思路,围绕《示范文本》确定的目标、任务,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疏堵结合,从创新监管模式入手,抓住关键点,以强有力的行动、全覆盖的范围,防范培训消费风险,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示范文本》共11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相关人士介绍,学生和家长与培训机构签订《示范文本》,有利于学生和家长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促进他们合理选择培训机构;有利于防止部分培训机构利用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学生和家长责任、排除学生和家长主要权利等情况发生;有利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平等、公平、透明是合同契约精神的原则,这样的原则理念在《示范文本》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合同签订前,培训机构应当出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提供的培训安排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存在冲突。”将这些措施转换为市场主体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以此作为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合同的法律效力合法解决纠纷、歧义,这是规范校外培训合同行为的有效方略,对于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7月5日开始,一场联合执法检查雷霆行动在眉山市全面展开。行动中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3个专项执法组,抽调市区两级网监科、广告科、竞争科、价监科等多条监管干线的执法人员,由各区县执法稽查条线配合,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交叉检查。截至目前,该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7家,检查中发现培训机构不明码标价、不亮照经营、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问题27个。执法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持续跟进、复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等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对13个涉嫌虚假宣传的校外培训机构立案调查。

惩治只是手段,规范才是目的。雷霆之势查处之后,又该如何从根源上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更规范发展?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也做了很多探索和思考。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就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存在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宣传用语不规范、违规收费退费等共性问题,于是面向全市发布《消费警示》,通报合同违法、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等方面典型问题,解析其涉嫌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提升公众知晓度,督促培训机构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截至目前,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252户,对其中541户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对316户责令整改。而随着《示范文本》实施工作的稳步推进,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整体规范化运行水平必将得到大幅提升。

(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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