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0月上线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焦点] 时间:2024-05-04 23:51: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26次

原标题:四川10月上线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11日讯(记者 陈淋)9月11日,川月据省教育厅消息,上线近年来,校外信息全省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平台防范化解民办教育重大风险工作,对各类民办学校办学问题进行排查和规范,机构建立监管特别是管理2017年以来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管理体系,资金专用账户为校外培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川月但是上线,我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校外信息虚假宣传、培训平台携款“跑路”等现象时有发生,机构建立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仍然存在。管理

为认真贯彻2020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资金专用账户全面落实“民办教育要规范提升”的川月要求,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省教育厅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10月将上线运行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

为进一步提升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能力,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培训机构和社会共同参与的风险防范机制,省教育厅建立了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jyaqbz.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管理平台将利用“互联网+教育”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通过管理端、机构端和家长端,提供机构情况、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收费标准、教师和学生信息、年检年审、风险预警、舆情分析、群众投诉(建议)等多项功能,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抓紧录入和完善管理平台信息,尽快投入使用并做好日常运维工作,保证平台信息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省教育厅强调,要加强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准确,保证平台在10月上线运行,实行线上管理。同时,要加强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平台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组织检查,确保平台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建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严格执行“三个月收费”制度

省教育厅还要求,要建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校外培训机构要自主选择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专用账户最低余额和学杂费收取等。专用账户相关信息必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与管理平台进行对接,确保管理平台能及时掌握机构办学信息、专用账户最低余额、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等情况,及时发布风险预警,逐步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学杂费的全额监管。  

同时,省教育厅再次强调,严格执行“三个月收费”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应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应与教学安排保持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学杂费,收费信息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

严控专用账户最低余额。专用账户资金最低余额存入标准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确定。专用账户资金实行分期存入、分期划回的管理方式,即校外培训机构按每三个自然月为一期,及时向专用账户存入最低余额,每期资金存放时间为1年。

明确专用账户资金用途。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挪用专用账户最低余额资金、不得用专用账户最低余额资金进行抵质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终止办学后,专用账户最低余额资金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划回机构的银行结算账户。校外培训机构发生“跑路”等特殊情形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专用账户最低余额资金优先用于学费退还、教职员工工资支付等支出。

须为所有学生购买安全保障责任险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国有大型保险公司为参加培训的所有学生购买“教育培训安全保障责任保险”。保费可委托银行通过专用账户代扣代缴,参保学生信息和数量应与当月参加培训学生一一对应,投保信息应及时上传管理平台,并在培训班级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平台管理,督促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数据录入、专用账户开设和保险购买。

教育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联合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就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培训服务、培训收费、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提出了规范性条款。省教育厅提出,各地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会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合同文本内容,制定适合本地的培训示范文本。

严肃问责 强化纪律保障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将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衡量教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指标。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监管缺失、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或产生较大舆情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加强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将防范化解风险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培训机构年检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拒不落实工作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年检不得通过,并限期整改。

(记者 陈淋)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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