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市有近百种民事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

[探索] 时间:2024-04-28 16:28: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21次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王玉琨是黑龙中石油黑龙江尚志销售分公司的下岗职工,因为质疑尚志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江市合法性,2008年他和其他42名下岗职工一起对尚志分公司提起诉讼,有近但3年多过去了,百种不予尚志市法院一直对此未予立案。民事记者了解到,案件像王玉琨这样的法院“不立案”遭遇在黑龙江省内多地存在。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的受理不立案的理由,大都为“法院内部有文件”。黑龙

  尚志市律师张义说,江市当地很多同行抱怨,有近因多类案件立案困难已经致使律师业务量大幅减少。百种不予以其接触的民事案例为依据,张义判断,案件当地农委裁决后的法院农村土地纠纷都不予立案,对劳动仲裁认定工伤不服的也不予立案。至于不立案的理由,张义告诉记者,法院内部的审判员曾反映是有上级下发的文件作依据的。

  据王玉琨讲述,尚志市法院工作人员曾向他出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案件受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这一文件,但文件并无字号,是一份讨论稿,内容大致为:包括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在内有近百种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

  记者近日电话联系到黑龙江省高院宣传处处长吕爱哲,她说,省高院确有此份内部文件,但是是几年前以讨论稿形式下发的。记者提出来要看一看这份指导意见,但她表示,这属于内部文件,不方便看。至于基层法院以这份指导意见作为“不立案”的依据是否合理,记者联系尚志市法院,但对方未予答复。

尚志市律师冯毅分析,法院系统承担整个社会的最大的上访

  所以在立案阶段,如果判断压力,为可能出现上访的案件,则直接不予立案,就免除了法院系统如果立案审判,之后被上访的可能性。

□相关新闻

  最高法:公民可诉政府拒绝公开信息

  N法晚

  本报讯 近日,最高法颁布《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老百姓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遭拒绝或者逾期不予答复、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等5种情况下,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1.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案件;

  2.公民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案件;

  3.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

  4.公民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案件;

  5.公民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N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探索)

文化中国行|扬州慢调 非遗情长托盧卡 對 藍十字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