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防汛应急响应预案》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至Ⅱ经研究,海河海委洪水决定自7月30日0时起,防总分别防御海河防总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将防急响级海委将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汛应响
(总台记者 夏震宇)
编辑 赵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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