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拟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分四个等级

[休闲] 时间:2024-04-29 07:16: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52次

原标题:鄂州市拟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分四个等级

征求意见稿公告截图。鄂州(来源:鄂州市政府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熊子璇)3月29日,市拟《鄂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全文正式公开,将各境突件分级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类环

据了解,发事突发环境事件是鄂州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市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各境突件分级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类环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发事事件。

根据《预案》,鄂州鄂州市拟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分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市拟Ⅱ级(重大)、将各境突件分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类环依次用红色、发事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根据等级不同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降低事件危害。

《预案》指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现场污染处置方面,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根据污染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采取关闭、停产措施。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在转移安置人员方面,《预案》要求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多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专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公要医疗条件。

此外,《预案》还建立了奖励与处罚机制。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预案》修改存在意见或建议的市民,可在2021年3月29日-4月5日期间,发送意见至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联系电话027-60281855提出建议。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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