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28日电/据新华社报道,对煤记者28日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炭实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施零税率
推进高质量发展,进口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暂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对所有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炭实进口暂定税率。 根据公告附表,施零税率原本实施3%、进口
5%或6%最惠国税率的暂定进口煤炭,此次均将实施税率为零的对煤进口暂定税率。 业内人士指出,炭实能源是施零税率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通过调整煤炭进口关税,进口有利于应对近期复杂的暂定国内外形势,促进煤炭进口,强化煤炭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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