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提水利会“释宪” 多位绿营人马助阵

[休闲] 时间:2024-04-29 05:43: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0次
国民党团及水利会自救会成员,释宪今天在“司法院”大门前抗议并召开“释宪”记者会。蓝委利会绿营(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7月7日电(记者 张嘉文)“立法院”临时会上周三读通过“农田水利法”,提水将农田水利会改为公有引发争议,多位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和水利会自救会成员,人马一同到“司法院”提出“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第四十条”的助阵“释宪”案。党团总召林为洲表示,释宪这次立法违反了保障农田水利会为公法人自治团体,蓝委利会绿营保障会员集会结社权、提水财产权、多位水权等“宪法”保障之权利,人马所以党团38位委员都签名连署“释宪”案,助阵要为水利会讨回公道。释宪  蔡英文2016年竞选时,蓝委利会绿营担任农田水利会小英后援总会执行长,提水出身民进党美丽岛系的前“立委”陈昭南,则批评民进党挟人数优势,硬坳修法,限制会员选举资格严重违宪,自救会强烈谴责民进党强行通过为“宪法”案,强调将做国民党团的“释宪”后盾。   国民党团今天在“司法院”大门前,召开“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第40条”“释宪”案记者会。由总召林为洲主持、首席副书记长林奕华、“立委”廖国栋、林文瑞、谢衣凤等人出席。并邀请水利会自救会代表包括黄金春、陈昭南、吴呈贤和法律顾问、台湾维新党创党人苏焕智等人参与。“司法院”也派员出面接受“释宪”案申请。  林为洲批评,水利会是自治团体、公法人,收归公有做为公务机关,没经过会员同意就处分他的财产,违反“宪法”第15条财产权保障规定。另外,“宪法”第14条规定人民有组织结社权利,政府将水利会改为公务机关,也剥夺组织结社权。林为洲批评政府完全不采纳改革方案,号称改革,实则没收人民财产。  苏焕智则质疑,消灭水利会的第一步就是让会员投票权、选举权全部被剥夺,严重侵害农民权益。他忧心,一旦造成农民灌溉水权被剥夺,无法确保农民用水,台湾农业将不能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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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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