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监办事处修订基金资助者监管指导原则 条例于明年生效

[综合] 时间:2024-04-29 14:35: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45次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成为区域慈善事业的慈善处修枢纽,慈善总监办事处修订基金资助者监管指导原则,总监助者指导让符合条件的办事机构进行非基金的资助活动和拨款,比如内部研究工作。订基修订后的金资监管条例将在明年生效。

文化、原则社区及青年部表示, 条基金资助者一般属于非营利,例于包括个人、明年家族或企业类基金会等,生效为特定的慈善处修慈善项目提供经济支持。

基金资助者与一般慈善团体不同,总监助者指导通常靠私人资金筹集款项,办事不必向公众筹款。订基为提高这些机构的金资监管影响力,吸引海内外慈善家为社会做出贡献当局检讨了有关的监管指导原则。

接下来,符合条件的机构也可进行非基金资助活动,如内部研究工作或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等。机构也可以通过非基金的方式来拨款,如社会效应债券或贷款。这类活动不能超过机构活动量的一成。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表示:“新制度的目的是在透明度和问责之间求取平衡。同时也减轻慈善机构的行政负担。新制度仍设有保障措施,帮助公众在捐款时做出明智的决定。信任是慈善机构和公众之间的主要基石。”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也宣布为慈善和公益机构推出风险管理指南,协助他们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有效运营,同时维持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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