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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拒交资料 涉违法疑毁证

[综合] 时间:2024-04-29 09:40: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5次
长沙湾永明街泰昌工厂大厦社民连会址(图片来源:文汇网)
  中评社北京10月29日电/据文汇网消息,民阵已于今年8月宣布解散的拒交反中乱港组织“民阵”,早前被警方根据《社团条例》要求提交6项资料,资料包括“民阵”未有再申请社团注册的涉违原因,以及收入来源、法疑开支和收取资金的毁证银行户口等,但“民阵”一直无视警方要求,民阵未有依时在今年5月提交相关资料,拒交警方港岛总区重案组探员于昨晨搜查与“民阵”相关的资料4个地点,包括“民阵”登记的涉违会址及其成员组织社民连的地址。据了解,法疑警方在是毁证次行动中无检走任何物品,估计有关资料已被人销毁。民阵  在修例风波黑暴活动中担当大台及掩护的拒交“民阵”,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未有向公司注册处注册,资料亦非向警察牌照课注册的合法社团。警务处社团事务主任今年初向“民阵”发信,指该组织在2006年7月申请注册为社团并获接纳,但两个月后申请取消,故“民阵”已涉嫌违反《社团条例》。  须交账目游行明细等资料  警方在信中要求“民阵”提交6项资料,包括解释其未有再申请社团注册的原因,是否属于《社团条例》附表中所列的人,其官方网页及社交媒体专页是否由“民阵”管理,以及“民阵”自2006年9月至今曾经举办的公众游行及集会的日期和地点、收入来源、开支和收取资金的银行户口,以及去年12月与“支联会”等共26个组织,联署声明“停止酷刑,尊重人权”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敦促中国和香港政府改善人权状况的目的和原因。警方要求“民阵”在今年5月5日或以前提交6项资料,若资料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以及没有提交资料,可被处以罚款两万港元。不过,时任“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在限期前夕曾公然叫嚣不会逐条回应社团事务主任的提问。  目前,陈皓桓因5宗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共被判囚22个月,目前正在服刑,至于“民阵”前任召集人岑子杰则涉去年“35+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还押候讯。  由于“民阵”逾期多时仍无回应警方要求,警方遂向法庭申请手令展开搜查行动。港岛总区刑事部探员,昨晨10时30分开始兵分多路,搜查长沙湾永明街泰昌工厂大厦的社民连会址,以及在九龙弥敦道立信大厦的香港彩虹会址。据悉,岑子杰曾用上址用来作“民阵”的联络地址,唯上址已无人居住。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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