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职责边界 新增商事主体档案按社保缴纳机构确认

[知识] 时间:2024-04-27 17:47: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80次

原标题:海南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职责边界 新增商事主体档案按社保缴纳机构确认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南海网、明确南国都市报9月10日消息(记者 谭琦)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流动海南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人事优化经办服务,档案档案海南省内新增商事主体申请档案管理服务的管理构确,按照该商事主体社会保险缴纳机构确定档案管理服务边界。服务

据了解,职责主体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边界保缴海南省商事主体的新增登记机关为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增商事主体申请档案管理服务的商事,按照商事主体在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缴费的按社,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受理;在市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参保缴费的纳机,由同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受理。海南

此外,明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持续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进流动人员档案信息系统推广、组网和数据共享等工作,逐步实现全省流动人员档案信息数据网上可查、日常服务网上可办,为自贸港人员流动提供优质高效经办服务。未自行开发使用档案信息系统的市县,须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申请使用档案信息系统,已自行开发使用其他档案信息系统的市县,要尽快实现与省级档案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此外,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统一规范全省档案服务办事流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一体化服务平台公布档案管理服务内容及办事流程、办事地点、业务咨询电话。对于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应移至网上办理;对于需要提供的办事材料,应一次性告知。(谭琦)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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