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消息明确,申请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款补在浦口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南京购房者,可申请购房补助。购买购房同期,浦口品住在购房补助方面,区新购买浦口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建商,给予购房款1%的申请补助;在卖旧换新补助方面,出售浦口区自有商品住房并在浦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款补,再给予购房款0.5%的南京补助。
在人才购房方面,上述消息显示,符合《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的D类、E类、F类人才,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购房补助。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浦口区户籍的购房者,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助。浦口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才,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40万元购房补助(具体人才等级和补助标准由相关部门认定)。上述人才类购房补助标准就高不重叠,且不重复享受上述购房补助及卖旧换新补助。
编辑 武新
校对 贾宁
责任编辑: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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