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开启A股市场化改革新阶段

[探索] 时间:2024-04-29 03:00: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67次
中评社北京8月24日电/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创业册制11年改革再出发 首批18家企业集体上市  今日(8月24日),板注创业板注册制正式迎来首批18家企业集中上市。开启从2009年创业板开板到现在,股革新已经过去了接近11年时间。市场创业板注册制的化改正式落地,标志着创业板市场进入了新的阶段历史阶段,同时也为A股全市场的创业册制注册制改革进一步积累了经验。  开板11年市值超9万亿  随着首批企业的板注上市,创业板即将全面进入注册制时代。开启深交所表示,股革新从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上市18家企业新股发行情况看,市场市场化的化改发行定价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据统计,阶段18家企业发行市盈率在19.1-59.7倍之间,创业册制平均值39.3倍,中位数37.9倍,企业融资额在2.6-27.2亿元之间,平均值11.2亿元,中位数9.8亿元,融资总额200.6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正式开板交易,首批28家企业集中上市,迄今正式运行已经接近11年时间。截至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已经达到了833家,总市值达到9.1万亿元,流通市值则达到了6.3万亿元。据统计,创业板超过九成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七成以上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为代表的产业聚集效应明显。  从这次改革的内容来看,发行制度充分体现了市场化的导向,突出了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特色。“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增强市场各方改革获得感。”深交所表示,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审核理念,始终将提升审核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改革后,创业板发行条件、审核注册程序、发行承销、信息披露原则要求、监管处罚等方面将与科创板相关规定基本一致。IPO方面,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从而实现了对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在定价方式上,创业板保留了直接定价方式,并规定IPO发行数量在2000万股以下且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以及已经或者同时境外发行的,可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但发行价格不能过高。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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