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借款事项等,ST三圣及实控人、时任董事长等收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热点] 时间:2024-04-27 16:55: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72次
ST三圣8月16日公告,未按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规定关联并处以100万元的披露罚款;对实际控制人潘先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共罚决同时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长潘呈恭给予警告,同借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项立平给予警告,款事并处以20万元罚款。圣及实控事长

经查,人时任董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借款事项;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等收定书

重庆证监政处

重庆证监政处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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