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再推10项税收服务措施——长三角将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

[百科] 时间:2024-04-29 06:29: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9次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再推10项税收服务措施——长三角将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

8月3日,五税合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税务收服施长申报通知》,推出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总局再推综合税收征管服务措施。

这10项举措包括: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项税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推行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五税合一探索推进纳税申报预填服务,税务收服施长申报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总局再推综合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项税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便利化,推行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五税合一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税务收服施长申报构建统一的总局再推综合税收执法清单体系。

据了解,项税为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行2019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就推出了16项税收便利服务举措,推进征管一体化、办税便利化。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份税务机关以数据共享为基,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为实现跨区域通办提供了坚实基础。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新推出的10项措施,进一步丰富了长三角地区税收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改革内容。同时,有助于激发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动能,推动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标志着长三角税收一体化工作向纵深推进。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进“跨省迁移业务”“共用动态信用积分”“最多跑一次清单”等一体化服务举措,办税效率大幅提升,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市场主体,落实落细纾困惠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更高质量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更大力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要深入调研并认真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改进税收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想方设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王军表示。(董碧娟)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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