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回应:为实施强奸给人下迷药应当按照严重犯罪处理

[知识] 时间:2024-05-04 22:16: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8次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最高照严重犯罪处对滥用麻醉、应为药精神药品犯罪案件从严惩处。实施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为实施强奸、强奸抢劫等犯罪,下迷给人下迷药的当按,应当按照强奸、最高照严重犯罪处抢劫等严重犯罪处理。应为药特别是实施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时空等具体情形,对于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强奸投放麻醉、精神药品,下迷符合强奸罪等严重犯罪构成要件的当按,要以强奸罪等犯罪进行追诉,最高照严重犯罪处而不能降格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进行处理。应为药

原标题:最高检回应:为实施强奸给人下迷药应当按照严重犯罪处理!实施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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