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说法|两男子非法采矿获刑 被追缴违法所得近百万元

[百科] 时间:2024-05-02 11:47: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3次

原标题:探案说法|两男子非法采矿获刑 被追缴违法所得近百万元

编者按:新海南客户端、探案南海网、说法南国都市报“探案说法”栏目携手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两男讲述有意思的非法法法律故事,探究冷冰冰的采矿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着的温暖正义,所谈案件包罗万象,获刑秉承正义、被追百万客观的缴违角度,说法律、得近看得失、探案品人生。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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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6月6日消息(记者苏靓 通讯员宋杰 魏榕 )被告人肖某、陈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过采矿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开采的矿产品价值974142元,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同时,两名被告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38.69亩林地种植层被严重破坏。二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全面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陈某对所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全面复绿并已通过验收。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择一重罪即非法采矿罪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并判处罚金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74142元。

法官提醒,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矿产资源价格不断上涨,部分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不仅扰乱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如需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依照许可范围开发利用,否则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苏靓 宋杰 魏榕)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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