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问答】不具备上海购房资格的问答屋人可以被受赠房屋吗
问:房产受赠人不具备上海购房资格的,是不具备上被受否必须等符合本市购房资格后方能办理过户?各区不动产中心的政策是否有差异?
答: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沪十条”“沪七条”等文件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海购强化市场监管,房资进一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赠房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问答屋市房管局、不具备上被受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出台加强住房赠与管理规定。海购
自2021年7月24日起,房资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赠房,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该住房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问答屋同时,不具备上被受强化住房交易登记管理,海购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房资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赠房,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作者:柏可林,来源:上海市房管局)
(柏可林)(责任编辑: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