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填补绿色建筑地方立法空白 推动雄安新区建成生态宜居新城

[时尚] 时间:2024-04-27 22:04: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32次

  面对日益严峻的河北环保问题,绿色建筑从上世纪60年代被提出后越发受到关注。填补推动简而言之,绿色立法绿色建筑就是建筑建成能够达到节能减排目的的建筑物,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源、地方减少污染。空白近年来,雄安新区新城国家提出了“适用、生态经济、宜居绿色、河北美观”的填补推动建筑方针,要求推广发展绿色节能建筑。绿色立法

  11月23日,建筑建成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地方《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空白

  河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教民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这部条例填补了河北绿色建筑缺乏地方性法规的空白,不仅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职责,也完善了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提高绿色建筑标准和要求。按照《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要求,《条例》还规定雄安新区要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开展节能住宅建设和改造。

  绿色建筑纳入法治化轨道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7年,河北省累计新建绿色建筑6781万平方米,占同期新建建筑的16.1%。2018年前10个月,绿色建筑竣工面积2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达到50%以上。

  获得的绿色建筑标识数量和建筑面积均位列全国前十,这是河北省目前发展绿色建筑的总体成效。但是,由于各地重视程度不同、部门职责不清、缺乏有效激励措施、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河北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不一,亟待将绿色建筑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

  “加强绿色建筑立法有利于促进河北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建设生态环境优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的京津冀城市群,把雄安新区建成绿色生态宜居新城;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打好去产能攻坚战;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刘教民说。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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