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标签内容虚假、未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海口一公司获罚5.5万元

[焦点] 时间:2024-04-28 16:35: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2次

原标题:天天315 | 标签内容虚假、天天未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海口一公司获罚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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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标签南海网6月7日消息(记者 蒙健)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内容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虚假且标签标注内容虚假,未建近日,立食录制该公司被依法予以处罚款5.5万元。品出

据介绍,厂检3月1日,验记元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违法线索,度海海口市琼山区培龙市场有销售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司获粉条(淀粉制品),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明细是罚万谷物粉类制成品(米粉制品),不具有生产淀粉制品的天天资质。

随后执法人员对培龙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标签在海口琼山孙小茸面制品店发现粉条(产品名称:粉条(淀粉制品),内容配料:水、食用小麦淀粉、食用植物油、大米、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制造商: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年3月1日),执法人员当即对发现的粉条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

3月1日下午,执法人员对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在该公司食品生产车间成品库发现有1大不锈钢桶浸泡的大米,旁边有3个印有“小麦淀粉”的包装袋。在该公司包材库发现印有“粉条(淀粉制品)”的包装袋,执法人员对发现的包装袋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在该公司检验室检查时,出厂检验室内堆放有面粉、米的包装袋等杂物,未发现出厂检验设备,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月9日,收到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未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验结论所检项目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

经查,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米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类别:其他粮食加工品,类别编号:0104,品种明细:谷物粉类制成品(米粉制品)。该公司于2022年3月备案粉条(淀粉制品)的企业标准(Q/KC 0001S-2021),没有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增加粉条(淀粉制品)的食品生产类别,于2023年1月自行开始投入生产粉条(淀粉制品)。该公司生产的粉条包装标签配料中标注有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经该公司陈诉和抽检检验,实际生产的粉条未添加脱氢乙酸钠。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截至2023年3月1日,该公司共生产粉条(淀粉制品)2190斤,以1.1元/斤的价格分别销售给龙昆南菜市场、坡博等菜市场,总计销售2190斤,货值金额共计2409元,违法所得2409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且生产的粉条配料标签中,标注脱氢乙酸钠而实际未添加,标签标注内容虚假,均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口康成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警告,没收生产所用包装袋10袋,没收违法所得2409元,罚款55000元。(蒙健)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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