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避开不良营销的“坑”需合力而为

[休闲] 时间:2024-04-29 23:04: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200次

原标题:东方快评丨避开不良营销的坑“坑”需合力而为

“商家超售”“订金和定金”…“五一”假期来临,出游消费时要避开哪些“坑”?4月28日,东方中消协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之不良营销手法专题分析》,快评开指出“假”促销虚优惠、丨避混淆计量耍手段、良营力超售套券难兑换、销的需合砍价集赞拉人头等十项不良营销手段,坑为明明白白消费支招。东方(4月29日《新华每日电讯》)

每逢“五一”、快评开“十一”等黄金周,丨避各地都会迎来一波消费高潮,良营力同时也是销的需合消费欺诈、消费纠纷高发时段。坑在今年“五一”假期来临之际,东方中消协发布商家不良营销手法专题分析,快评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提前给消费者打“预防针”。

中消协点名的十项不良营销手段,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遇到过。比如,有的网购平台宣传“买三单确认收货后金额全免”,很容易让人理解为返现金,实际上平台只是给了相应金额的优惠券,消费者想要享受优惠还得再消费。再比如,一些餐饮、酒店等经营者为了回笼资金低价超售团购券、套餐券、住房券等,看起来很划算,但由于预留的兑换名额很少,消费者多次尝试仍无法预约兑换。这些套路被抽丝剥茧地展现开来,不禁让商家脸红心跳,让消费者倒吸凉气。

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社会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商业精神和最低限度的商业道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良营销有悖契约精神,既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如何避开不良营销的“坑”,需要商家、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合力而为,相向而行。

商家不“挖坑”。诚然,玩套路能够给商家带来一时的蝇头小利,却无异于饮鸩止渴,最终要付出惨痛代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给予消费者三倍赔偿。更重要的是,不良营销严重透支了商家的信誉和口碑,在消费者的口口相传中,负面效应进一步放大。从某种意义上讲,给消费者“挖坑”,就是商家在给自己“挖坑”。对此,商家必须深刻反思,坚守契约精神,依法诚信经营,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消费者少“入坑”。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冷静理性,多留个心眼。尤其在面对“0元购”“0元学”“高额返现”“全额免单”等优惠活动时,必须擦亮眼睛,了解清楚活动时间、活动范围、活动规则、限制条件等。毕竟,商家不会做赔本生意,“馅饼”背后往往隐藏着“陷阱”。参加活动过程中,还要注意留存证据,保存规则说明、促销截图、沟通记录、交易凭证等,便于后期发生纠纷时维权。

监管部门多“填坑”。眼下,促销手段花样频出,规则越来越复杂,套路也越来越深,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新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和查处不良营销行为。对于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家来说,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要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在此基础上,通过总结执法经验,适时发布消费提醒,戳穿商家的惯用伎俩,提高消费者的防范能力。(张涛)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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