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公共场所咳嗽应遮掩口鼻等

[百科] 时间:2024-05-02 06:34: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62次
  中评社北京3月26日电/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3月26日,拟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共场《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交二审,所咳嗽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与疫情相关的遮掩文明行为要求,包括在公共场所咳嗽、口鼻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北京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拟规用餐实行分餐制、共场使用公筷公勺等内容。所咳嗽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力作了关于《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遮掩报告,报告提到,口鼻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北京代表提出,拟规应当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共场从文明行为角度作出相应规定。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相关内容,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与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要求,包括“本市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倡导良好饮食习惯,维护社会心理健康,提高公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传染病患者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滥食野生动物,不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遇有突发事件时配合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等行为。  草案二次审议稿对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调整。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文明行为涉及市容环境卫生、交通、控烟、养犬、旅游、网络等多领域的法律法规,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章规定的重点治理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在 23 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从立法技术角度看,本条例不必重复规定。据此,建议对于与其他法重叠的法律责任,作出衔接性表述。同时,与本条例同步公布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法律责任规定;对于需要由本条例增设的法律责任,予以保留;对于确需突破现行法规处罚额度规定的,同步修改相关法规。  此外,删除关于曝光不文明行为的规定。草案规定对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可以予以曝光。为避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人格尊严,建议删去曝光的规定,并与治安管理和刑法作出衔接性规定。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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