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

[娱乐] 时间:2024-04-28 18:55: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38次
  中评社北京2月26日电/公安部今天上午召开发布会,套路贷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有关情况。全国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曾海燕透露,公安截至目前,机关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打掉共破获诈骗、团伙敲诈勒索、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案件21624起,全国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公安查获涉案资产35.3亿余元。机关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在发布会上表示,打掉黑恶势力是团伙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套路贷侵蚀党的全国执政根基。2月19日,公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今年是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全力侦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公安机关在这场专项斗争中始终坚持突出重点、主动出击,注重从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新型黑恶犯罪,及时依法打击,推动标本兼治。  “‘套路贷’就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这种新业态的黑恶犯罪为什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很大?”郭林说,“主要是它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这类新型黑恶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曾海燕通报,“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一是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之下,很快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有的受害人为此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债,甚至被逼自杀。二是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条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2000%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三是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四是影响社会稳定。一些“套路贷”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由传统的接触式犯罪转变为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危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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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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