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知识] 时间:2024-04-30 09:24: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32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无锡内容真实、准确、智能自控完整,工程股份公司关于告没有虚假记载、有限员工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期第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持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计划解锁件成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期解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锁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无锡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智能自控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工程股份公司关于告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限员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7日、第期第2021年1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持股相关公告。

  2021年7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票1,762,000股于2021年7月1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7月12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100Z0152号),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62,501,565.18元,对比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551,724,703.77元,增长56.33%,已超出业绩考核目标增长率不低于35%的要求,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持有人对应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持有人根据本计划解锁安排享受其所持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收益;若持有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持有人当期持有的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并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再行分配。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个解锁期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均已达成。

  若持有人离职或终止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该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收回(已经现金分配的收益不再收回),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再行分配。第二个解锁期内,公司因持有人离职而收回的份额为29,750股。

  综上所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确认归属到持有人份额对应持股总数的30%,共计494,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业绩情况,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及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本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及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该情况符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解锁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具体的分析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为分析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2023年8月末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完成时间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8,000.00万元全额募足,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0,905,922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 332,575,415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分别减少30%、持平、增长30%计算;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对公司业绩无明显影响。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净利润时,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和在 2023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等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发行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3年扣非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阀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检维修服务,产品主要为各类智能控制阀。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现有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人才队伍的培养。公司建立了一支高度稳定团结、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队伍。公司的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大多自公司成立初期就开始在本公司工作,领导层与核心员工高度稳定团结,相互之间目标一致,形成了高效的组织架构。

  公司拥有一支配置完整、经验丰富、知识储备深厚的研发团队。截至2022年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37名,较上一年末增长21.24%,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3.69%,其中硕士12人,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为77.37%。

  2、技术储备

  本公司系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锡市100家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公司建有江苏省调节阀工程技术中心,并于2011年8月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于2014年被工信部评选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试点企业”,报告期内,完成了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省级版)贯标试点企业认定。公司的技术中心于2013年被认定为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60项、实用新型专利137项、外观设计专利23项。

  3、市场储备

  公司从事的智能控制阀行业,是仪器仪表制造业的重要分支,是国家鼓励和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预计未来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自动化程度的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转型和升级,以及国家对石油天然气、石化、环保、电力、冶金、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投资持续增长,我国控制阀市场总体规模将会保持稳步增长。

  公司除了在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电力能源等行业积累了一大批优质客户资源外,在新能源(太阳能)、新材料(多晶硅、半导体)行业、环保行业的市场在逐年扩大。在“双碳”战略等相关政策推进下,我国的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市场空间逐渐被打开,发展速度逐渐加快。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地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尽快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合理制定开工计划,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使募投项目尽早达到达产状态,在保证安全合规生产的前提下确保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谨慎和高效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四)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规定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各个因素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并持续完善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强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则,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3年5月2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3年5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2、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3、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4、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在法定披露媒体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66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预案(修订稿)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67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经届满且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以2023年7月13日作为发行期首日,经2023年7月17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董事会确认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3.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与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与宋文光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63)。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17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下午13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及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该情况符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解锁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以2023年7月13日作为发行期首日,经2023年7月17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董事会确认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3.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与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与宋文光签署《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监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6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