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引婆媳之争,樊城区人民法院温情执行让亲情延续

[娱乐] 时间:2024-04-29 22:54: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41次

原标题:赔偿金引婆媳之争,赔偿婆媳樊城区人民法院温情执行让亲情延续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董康)2021年8月10日,金引笔者在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因赔偿金引发的樊城纠纷。大奥(化名)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区人情执亲情家庭,与妻子小夏(化名)育有一子一女,民法儿女双全、院温延续活泼可爱,行让均尚未成年。赔偿婆媳

2020年,金引大奥在工地安装电梯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樊城经抢救无效死亡。区人情执亲情大奥的民法妻子小夏与母亲周某(化名)随即赶去处理,获得赔偿金95万,院温延续但周某在其银行账户收到赔偿款后一直未将款项进行分配。行让经小夏起诉,赔偿婆媳樊城法院作出审理判决,大奥的妻子、儿女三人应分得535993元,由周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判决生效后,周某仍拒绝将赔偿金与小夏分割,小夏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杨大波认为这属于家事纠纷,应妥善化解,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承办法官了解到,周某经历丧子之痛白发人送黑发人,担心儿媳小夏拿到赔偿金后改嫁,不再照顾小孩、赡养公婆,这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而小夏因购房对外欠款20万元,多次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各有“苦衷”,承办法官只得多次前往太平店镇当事人家里开展调解工作,甚至为了不耽误小夏的工作,就她的时间周末上门,但多次调解都未果,双方互相指责互不让步,关系非常对立,案件难以取得实质进展。

随后,承办法官打算从钱款的资金流向上下功夫。因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在查控系统中未发现95万元存款,经多方查询得知,被执行人周某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赔偿款之后,已于2020年5月13日—6月3日期间分批将其转给案外人共8人70万元,转给老伴儿(大奥的父亲)25万元。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各家银行查询资金流向,掌握情况之后,向周某讲明了这种行为的利害关系。

施压之下,案件再次有了调解的可能。这次,承办法官找到太平店社区干部、双方当事人共同信任的当地教师,希望共同工作促成调解。8月6日,承办法官杨大波与执行员董康,约好“调解员”,再次驱车赶往太平店镇,向周某和小夏说明,亲情比金钱重要,为了家庭和谐,为了两个小孩的健康成长,双方当事人应该以孩子教育发展为重, 最终在社区工作人员和当地教师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周某当场拿出20万元现金给申请人小夏用于偿还对外债务,余款335993元由周某存入银行保管,存款密码由小夏掌握,该笔存款主要用于两个小孩的生活和教育。

本案的圆满化解,离不开承办法官杨大波的耐心调解,温情执行让不幸的家庭再次得以延续亲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为群众办实事,最终就是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上,从一个个案子上做起,想方设法提升群众的司法体验感、获得感。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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