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通知最新发布!深圳落户满3年连续缴纳36月社保即可购房最新消息

[综合] 时间:2024-04-29 05:54: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3次

深圳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内容全文公布!​深社保快来看看你复合购房条件了吗?

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圳调整商知最圳落最新通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品住

深户居民家庭、房限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购年购房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通新发续缴消息方可购买商品住房。布深非深户居民家庭、户满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年连纳月规定执行。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深社保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圳调整商知最圳落最新,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品住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房限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购年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通知还指出,限通新发续缴消息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个别业主,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曝光,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联合惩戒。

以下为全文:

市住房建设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深圳市税务局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银保监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深建字〔2020〕1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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