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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兵役体位新规定 免役标准更严

[热点] 时间:2024-04-30 00:41: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69次
台“国防部长”邱国正。台湾体位(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22日电/台军方近日预告修正兵役体位区分标准,兵役调整免役体位身高与BMI值门槛;现行157公分以下免役,新规但新规增列“155公分至157公分者纳替代役体位”。定免多项疾病免役标准,役标严也增列不少须出示内视影像资料或目视触诊的准更标准。  台军方日前公告预告“兵役体位区分标准”第二条附件修正草案,台湾体位调整最多指标,兵役是新规衡量是否过胖过瘦的BMI值(身体质量指数),计算方法是定免以体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  现行规定,役标严常备役体位是准更BMI值落在“17到31”的役男,修正草案BMI值放宽至“16.5至32”。台湾体位而“替代役”原征集对象是兵役BMI值介于“16.5到17”与“31至31.5”的役男,新版将标准放宽到BMI值介于“15到16.5”与“32到35”。新规台军方表示,新的征兵BMI标准是恢复2007年的标准。  按草案中新版与现行规定对照表,172公分的役男,现行规定免役体位是体重48.6公斤以下、93.4公斤以上;替代役体位是48.7至50.1公斤、91.9至93.3公斤;常备役体位则是50.2至91.8公斤。未来改为:免役体位是44.2公斤以下、103.7公斤以上;替代役体位44.3至48.6公斤以下、94.9至103.6公斤以上;常备役体位则为48.7至94.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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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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