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知识 >21岁咖啡师学徒辱国旗 轻判社服令 正文

21岁咖啡师学徒辱国旗 轻判社服令

[知识] 时间:2024-04-28 12:31: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06次
中评社香港4月16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岁咖去年9月21日屯门发生暴乱,啡师服令21岁咖啡师学徒在屯门大会堂外当众撕烂、学徒焚烧及践踏国旗,辱国其后被捕,旗轻早前他承认侮辱国旗罪。判社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昨日虽表示国旗是岁咖国家的象征和尊严所在,按例应判即时监禁,啡师服令但仍接纳被告“一时冲动”犯案,学徒最终仅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辱国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判决过轻,旗轻无法收阻吓作用,判社建议律政司上诉。岁咖  控方案情指,啡师服令被告邓智乐(21岁)在事发日与另外两人把一面从旗杆扯下的学徒国旗摊开,邓并用火枪及纸巾点燃国旗,继而践踏。同日晚,警方在元朗驱散人群集结时截停邓,搜出火枪等物品,揭发他牵涉侮辱国旗事件。邓智乐昨透过律师求情称,他已知错及后悔,盼法庭不判监,以免影响他成为职业咖啡师。  建议律政司提上诉  控方一度要求裁判官押后判刑,以待上诉庭就律政司申请覆核另一宗同类案件的刑期并颁量刑指引,但遭裁判官拒绝。裁判官续指,邓智乐烧国旗之侮辱行为案情严重,而且有可能为在场逾40名旁观者带来危险。惟裁判官表示,考虑邓已明白不应用此方法表达对政府的不满,认为“值得畀改过自新机会”,决定判社服令。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法庭判社会服务令刑罚过轻,以这种案件的严重性,必须以监禁作为量刑起点;若没有监禁刑期便起不了足够的阻吓作用。因此,他建议律政司提出上诉,让上诉庭确定这种罪行应以监禁为刑期起点。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表示,最近几宗侮辱国旗案被告均毋须坐监,绝对不能反映案件的严重性。他认为现在的社会氛围是“有相当多年轻人反中仇中,视中国为仇敌,根本就不是什么一时冲动,每每以此为求情藉口获得轻判。”  他又指出,国旗乃国家主权的象征,必须予以尊重,在现今黑暴横行的时代,教育与法律并重才可收到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