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三亚一旅游公司经理获刑三年

[知识] 时间:2024-05-02 14:35: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79次

原标题: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三亚一旅游公司经理获刑三年

新海南客户端、公民个人南海网、信息刑年南国都市报2月21消息(记者 陈栋)来自河北省邯郸市的亚旅游宁某,案发前是司经三亚一家旅游公司的经理。为了获取更多的理获客源,他“黑”入一家科技公司后台,非法访问、公民个人下载、信息刑年保存后台相关数据,亚旅游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司经近日,理获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非法驳回上诉,公民个人维持原判。信息刑年

2018年4月至11月,宁某多次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非法登录某信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分配给各景区的账号,访问后台数据,查看该公司后台存储的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姓名、手机号码、订单数、下单时间、交易价格信息;景区客户购票入园人数、订单数量;该公司客户在各个景区的使用情况等。后宁某擅自将非法获取的上述数据下载、保存。

2019年5月23日,经电子数据检查,宁某非法获取凤凰岭、南山、森林公园、西岛、千古情、呀诺达景区公民个人信息共18733条;2019年8月1日,经电子数据检查,宁某非法获取槟榔谷景区公民个人信息共9999条;非法获取公民“下单时间信息”共计113887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宁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113887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处罚。据此,一审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宣判后,宁某不服提出上诉。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宁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应予维持,遂作出上述裁定。(陈栋)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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