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国相受贿案一审宣判

[探索] 时间:2024-04-29 03:30: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04次

    2023年7月18日,辽宁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省人孙国审宣副主任孙国相受贿案,大常对被告人孙国相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原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任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国相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相受上缴国库。贿案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辽宁被告人孙国相利用担任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省人孙国审宣市长,大常中共盘锦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原副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主任地位形成的相受便利条件,为相关公司在获得银行贷款、贿案专项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辽宁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9765万余元。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国相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孙国相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编辑:于晓】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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