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出台全国首个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

[知识] 时间:2024-04-27 20:10: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92次

  继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将检察建议作为法定监督方式引入诉讼监督领域,山东首个实施时隔17年后,检察机关检察建议随着其内容的出台不断丰富、扩展,全国这一检察监督手段终于有了地方实施细则。工作

  近日,细则《山东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施行,山东首个实施这被视作全国检察机关首家推出的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检察建议规范化操作标准。

  调研表明,出台2016年至2017年,全国山东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11835件,工作主要涉及诉讼监督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细则仅2017年,山东首个实施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收回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3107万元,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收回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9亿元,出台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430万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直排、违法倾倒垃圾、非法占用耕地等资源环境问题。

  与此同时,相关调研也发现了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定位不明确、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建议质量不高、监督效果不理想等大量问题。大多数被建议单位在接到检察建议后,都给予了回复,但有的无后续整改措施和动作,有的纠正措施非常笼统,程式化、虚无化,还有的甚至在态度和行为上对检察建议进行抵制。

  “可以看到,成绩是有的,问题更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容丝毫忽视的。问题就是导向,我们的态度就是迎难而上,破解难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说。

  在省内多地试点,试点结束后结合多轮论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的高端论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最终出台《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分为十大部分计59条,不仅提出了检察建议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检察建议的发送范围,规范了相关文书的制作及送达流程,设定了接受回复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而且细化了检察建议的启动监督程序,规定了监督案件的调查取证措施。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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