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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热点] 时间:2024-05-08 15:35: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7次
中评社北京12月22日电/据工人日报报道,国新近日,办纳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税人公告》(以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中实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行专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票电税务总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国新受到纳税人欢迎。办纳2020年9月1日以来,税人又在宁波、中实石家庄和杭州新办纳税人中先后开展了专票电子化试点。行专新推出的票电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国新远程交付更便利、办纳财务管理更高效、税人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又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据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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