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印发《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机制

[休闲] 时间:2024-05-07 15:00: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69次

原标题:昆明市印发《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构建简约高效的昆明基层管理机制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印全面深化改革,发推法力昆明市近日印发《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进基建简基层机制提出了优化审批服务体制机制等十三项改革任务,层整从而构建简约高效的合审基层管理机制。

优化审批服务体制机制

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作用,批服乡镇(街道)机构限额内统一设置的执务清机构,全市总体保持一致,量任限额内自主设置的单构机构,根据本地实际设置。约高除上级另有规定和在规定限额内设置的管理机构外,乡镇(街道)不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的昆明牌子、印章和法人资格。市印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发推法力乡镇(街道)具体面向群众办事服务的岗位要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

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经济发达镇和有条件的重点镇,在整合现有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可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服务)”,主城区选取基础较好的街道开展先行试点。

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水平

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危(旧)房改造、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自助办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

加强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推动更多高频便民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理顺执法体制机制

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建立乡镇(街道)统筹、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实体化平台。

在主城区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道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推进嵩明小街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各地区可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加大乡镇(街道)区域内执法工作的统筹力度,上级派驻乡镇(街道)的各类执法队伍,由乡镇(街道)统一指挥调度,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在深入推进“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基础上,创新基层治理运行模式,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

整合基层网络管理和指挥平台,综合设置管理网格,强化党建引领,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整合现有设在乡镇(街道)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

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推进权限下沉,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街道)。

创新编制管理,严格编制层级管理,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鼓励各县(市)区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设立基层紧缺人才专项编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强化事权保障,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予以落实。县(市)区要加强下放给乡镇(街道)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的保障,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

完善用人机制,充实基层领导班子和工作力量,确保人才向基层流动。整合条线辅助人员,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统筹指挥调配。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宽容失误、鼓励干事创业的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正向激励。

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

理顺基层权责关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凡规定由县级以上承担的责任,不得转嫁给乡镇(街道)。探索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需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并赋予相应的事权和财权。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街道)承担。

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全面清理上级与乡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事项,对基层考核内容进行瘦身,统一规范针对乡镇(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对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为基层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持。

支持基层改革创新,加强政策配套,积极为基层改革提供制度支持。(记者 董宇虹)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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