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3个项目实施评定分离,黄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评定分离”成常态

[时尚] 时间:2024-05-04 21:29: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7次

原标题:503个项目实施评定分离,评定分离黄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评定分离”成常态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吕鉴蕾 通讯员周朝辉)4月14日,个项共资记者从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实为破解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施评石排斥潜在投标人、定分围标串标等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离黄近年来,源交易领域成该局多措并举,常态积极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评定分离经过2年多的个项共资探索实践,黄石全市共有503个项目实施评定分离,目实中标金额共计377亿元,施评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评定分离”已成常态。定分

紧盯重要环节,离黄实行合格制评审制度

“评定分离”,源交易领域成即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改变评标专家对评标定标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招标人的定标权。

为堵住过去因“评分”而产生的人为因素和投标资格、业绩、获奖和财务指标要求过高等问题,在评定分离改革中,黄石市紧扣资格审查和评标两个重点环节,实行合格制评审制度。

在具体操作上,一是改革投标资格审查模式,明确所有“评定分离”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防止招标人借“打分”评审方式千方百计地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是改革评标模式,明确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原则上采用定性方式评审,采用合格制,不再对投标文件采用“评分”方式评标;明确施工招标技术标不合格的情形仅限于投标文件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

“商务标不合格的情形仅限于被有关行政部门列为黑名单且正在限制(公示)期内或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正在限制(公示)期内的情形。投标报价不合格的情形仅限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成本的情形。”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加强节点监控,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实行合格制评审后,如何在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效益的同时,尽量实现招标结果竞价和择优?

“一方面,我们通过全面加强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投标人成本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等节点监控,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效益。另一方面,我们以招标人清标报告为导向,夯实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招标结果竞价和择优。”上述负责人说。

在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效益方面,一是实行“投标竞争下浮率”,科学引导投标人进行合理有序竞价,解决项目高价中标问题。二是实行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引导投标人理性报价,保障合同有效履约。三是实行投标人成本评审,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四是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从有效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信用和履约评价良好、 综合实力及履约能力与招标项目相匹配、合理低价的中标人。

在实现招标结果竞价和择优方面,明确在定标前,招标人应对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或者服务方案等进行清标,清标报告作为定标参考依据。通过清标核实中标人业绩是否真实,项目履约评价是否优良,报价是否合理、是否有不平衡报价,解决中标人业绩弄虚作假、中标人项目履约能力不足、专家评标履职不到位、报价风险把关不到位问题。

强化内控机制,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

夯实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意味着还权于招标人,也代表着项目业主的权利变大。权利变大了,就很有可能出现廉政问题。这个问题如何解决?“针对这点,我们主要从强化招标人内控机制入手打出‘组合拳’。”上述负责人表示。

一是明确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程序控制、决策约束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定标办法、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效果评估等纳入“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廉洁评估范围内,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决策质量。

二是明确招标人建立监督机制,定标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定标委员会是否按既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定标方法及定标过程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公正和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是明确招标人建立招标效果核查机制,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项目完成后一定时间内应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跟踪核查,评估招标及履约效果,优化后续定标方法,提高招标效益。

自2018年8月率先在全省实行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以来,经过2年多的探索实践,黄石市共有503个项目实施评定分离,中标金额共计377亿元。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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