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人工牵引摩托车”视频 不料“火”到交警队

[探索] 时间:2024-05-06 08:38: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6次

  拍“人工牵引摩托车”视频 不料“火”到交警队

  涉事3人做深刻检讨 轿车驾驶人被罚250元

  本报讯(记者 马冬胜)近日,拍人一段“人工牵引摩托车”的工牵视频在微信朋友圈热传,拍摄这段视频的引摩男子本想在朋友圈“炫”一下自己和朋友合作完成的这一高难度危险动作,没想到却引起了公安交警的托车关注。8月27日下午,视频涉事3人到交警队接受处罚。不料

  视频中,拍人一名男子坐在一辆黑色轿车的工牵后备厢中,手拿绳子拉着一辆因故障无法自行行驶的引摩三轮摩托车。拍摄角度显示,托车视频由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视频另一名男子拍摄。两辆车就这样一前一后行驶在公路上。不料因该行为存在很大事故隐患,拍人且多人转发跟帖此视频,工牵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引摩

  看到视频后,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根据视频中车辆号牌,警方调取了相关信息,确认了视频中黑色轿车车主是沧县姚官屯乡的刘某。沧县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后,立即指令辖区民警和当事人刘某联系,责令刘某带领视频中另外两人到姚官屯中队接受调查。

  8月27日15时,刘某带领另外两人来到姚官屯中队。据了解,该视频拍摄于8月13日,当日下午,刘某驾驶视频中黑色轿车和高某、李某一起拖拽故障三轮摩托车,从杨官屯去范庄子修车,因无拖车设备,便由高某坐在后备厢内,用手拽着绳子一头,另一头拴在故障三轮摩托车上,由李某驾驶故障三轮摩托车。据李某说,在行驶中,自己觉得好玩儿,想在朋友圈嘚瑟一把,便一边驾驶三轮摩托车,一边用手机拍摄视频发朋友圈,没想到视频传播太快,自己不仅着实“火”了一把,而且还成了反面教材。

  鉴于三人的行为未造成大的危害,沧县交警对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三人写出深刻检讨,对驾驶员刘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罚款250元。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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