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突发严重险情,地铁可先停运再报告 武汉出台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规则

[综合] 时间:2024-04-29 16:28: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8次

原标题:遇突发严重险情,遇突运再地铁可先停运再报告 武汉出台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规则

8月23日,发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规则》,重险灾害作规则明确提出遇突发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地气情况,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驾驶员、先停性天车站行车人员可以先行采取紧急安全防护措施(含停止运行、报告疏散乘客等),武汉再按照规定报告。出台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介绍,对工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大风、遇突运再暴雨、发严暴雪、重险灾害作规则冰(霜)冻、情地气雷电、先停性天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报告应对工作,适用《规则》。

《规则》规定,气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号后,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高音喇叭、显示屏、广播等及时向社会公众传播;学校、医院、商场、机场、车站、港口、码头、集市、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收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号后,要及时向受影响的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网络媒体、通信运营商等媒介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号;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发布和传播方式。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一般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等级。《规则》规定,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及时传播预警信号,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安全风险提示应当逐级传达到居民和一线作业人员,并逐级反馈落实情况。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停止塔吊、脚手架、玻璃幕墙清洗等高空户外危险作业,将危险地带和简易工棚滞留人员以及危房居民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督促加强户外广告牌等安全检查,避免出现高空坠物伤人等事件。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悬索桥和斜拉桥采取限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督促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停产、停工、停业、停课、停运,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上班人员的安全,提醒社会公众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必要时全面停产、停工、停业、停课、停运,提醒社会公众尽量减少外出,储备必要的生活用品。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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