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善意执行”案件 400余万元债务顺利还清

[焦点] 时间:2024-04-29 05:29: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02次

原标题: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善意执行”案件 400余万元债务顺利还清

新海南客户端、善意执行南海网、海口华区南国都市报2月23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张芳 蔡莉)近日,市龙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巧用“善意执行”理念,法院以“留水养鱼”的案件方式让一家危困企业渡过难关、重获新生,余万元债并还清400余万元债务,利还使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善意执行

2008年,海口华区陈某投资上亿元建设“乐东某度假村”。市龙2013年因资金短缺,法院乐东某公司与海南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融资服务合同》,案件借款1000万元,余万元债陈某、利还叶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善意执行借款到期后,乐东某公司仅偿还了部分欠款。海南某小额贷款公司遂起诉至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该案经二审调解确认,乐东某公司向海南某小额贷款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897.45万元,陈某、叶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调解书生效后,三被告未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海南某小额贷款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向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422.8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查询并冻结到被执行人陈某、叶某名下银行存款10万余元,与执行标的数额相差较大。因本案诉讼阶段已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房产做了财产保全,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评估拍卖其房产。被执行人乐东某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乐东某度假村”项目的相关审批、拆迁安置等文件申请暂缓执行,并作出还款承诺,于2021年12月20日前还清本息,若届时未还清再行启动拍卖程序。

收到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后,承办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的原则,综合研判后决定暂不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留水养鱼”保障该项目的声誉、形象、融资、运营等不受影响,确保后续全部执行到位,案结事了。后该项目顺利通过审批,资金到位后被执行人第一时间清偿了债务,该案执行完毕。(王天宇 张芳 蔡莉)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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