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衡阳中院妥善审理一起涉农案件

[焦点] 时间:2024-05-03 18:59: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51次

原标题: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衡阳中院妥善审理一起涉农案件

生猪养殖场。剑拔弩张

生猪养殖场。握手

(通讯员 许晓华 吉言轩)畜牧产业是言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快乡村振兴的衡阳重要支柱,许多农户与养殖企业合作,中院实现了脱贫穷、妥善奔小康的审理目标,但伴随而来的起涉矛盾纠纷也不可避免。近日,农案衡阳中院依法妥善审理了一起涉农户与养殖企业的剑拔弩张民生案件,帮助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握手获双方点赞。言和

某食品公司系一家从事家禽家畜为主的衡阳、种苗繁育、中院肉类养殖、妥善饲料加工与食品加工为一体的大型养殖企业。2021年7月,某食品公司与养殖户老伍(化名)签订并履行《委托养殖合同》, 由老伍对从该食品公司领养的2401头生猪进行饲养。

“双方签订养殖合同,由养殖企业提供仔猪、饲料及医疗培训,养殖户提供场地、进行饲养的方式,进行现代化大规模养殖,这就是当下一种主流养殖模式——公司+养殖户(农户)。”该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经过数月的饲养,生猪出栏了,双方却因出售问题产生激烈矛盾。

2022年2月,该食品公司向常宁法院起诉老伍,要求解除养殖合同,返还生猪以及赔偿损失共计329万元;老伍提起反诉,要求撤销养殖合同,支付代养报酬及支付违约金共计168万元。常宁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养殖合同,生猪出售款362万元归该食品公司所有,食品公司支付代料生猪报酬及合同保证金、违约损失共计84万元,老伍支付食品公司垫付赶猪出栏的费用8376元。食品公司不服该判决,向衡阳中院提起上诉。

“养殖企业因提供生产资料而占据优势地位,在猪只养成上市时,养殖户又因占有生猪取得一定优势,如果两者之间的矛盾不能得到合法地妥善解决,势必对当地养殖行业的发展前景,乃至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衡阳中院民三庭承办法官陷入沉思。

鉴于该案的妥善处理关系到企业经营及当地民生问题,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坚持能动司法,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本着既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也要考虑养殖户生活困境的原则,承办法官力劝双方搁置细节方面的争议,就能达成一致的数额先行支付。

2023年农历春节前,在法官的努力协调下,该食品公司向养殖户老伍支付18万元,解决其因养殖生猪造成过年过节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让作为弱势群体的养殖户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关怀。同年2月17日,该食品公司与养殖户老伍达成调解协议,分别向衡阳中院撤回起诉及反诉。

据悉,该养殖计划属于常宁市100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全产业链项目,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202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案的圆满办结,是衡阳中院能动司法的又一次成功实践,不仅让养殖户感受到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同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乡村振兴。(许晓华 吉言轩)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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