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增6例确诊!北京新增1例确诊:曾5次核检阴性 西宁确诊者系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疫情15天波及16省份 哪里大意了?

[休闲] 时间:2024-01-03 10:41:4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7次

石家庄新增6例确诊】11月1日,石家省份根据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的庄新增例诊曾诊者作人安排,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天下午举行。确诊情天根据通报,北京波及10月31日16时至11月1日16时,新增性西系疾心工石家庄市新增确诊病例6例:

  1.郭某,例确里男,次核27岁,检阴具有高风险区域内蒙古额济纳旗12天的宁确旅居史,与23日确诊病例李某住同一小区,控中同一单元。员疫意

  2.王某某,石家省份男77岁,庄新增例诊曾诊者作人系昨日公布确诊病例武某某的确诊情天丈夫。

  3.孙某某,北京波及女,45岁,系武某某的儿媳。

  4.王某,女,23岁,系武某某的孙女。

  5.王某某,女,53岁,系武某某的女儿。

  6.张某某,男,5岁,系确诊病例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与确诊病例吴某某、张某与郭某有接触史。

  郭某、王某、孙某某、王某等4人行动轨迹已于今日上午向社会发布。

  今日新增2例确诊病例情况:

  1.王某某,女,53岁,现住深泽县,系确诊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吴某某住院时曾陪护,作为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1月1日3时,经省市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普通型,目前已转至石家庄市定点救治医院治疗。

  2.张某某,男,5岁,现住深泽县,系确诊病例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0月31日11时,经负压救护车转运隔离点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1月1日3时,经过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轻型,目前已转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治疗。

  因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共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例。

  北京新增1例确诊:曾5次核检阴性

  11月1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53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成员庞星火通报, 11月1日0时至14时,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成员庞星火介绍,截至目前,本轮疫情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病例31例,其中确诊病例29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北京新增病例曾5次核酸阴性,其4名家庭成员中3人确诊

  确诊病例现住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苑小区,为10月24日已通报确诊病例的丈夫,也是10月28日已通报确诊病例的儿子。10月22日进行集中隔离,10月22日、24日、25日、26日和28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月3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11月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目前其共同居住的4名家庭成员中,已有3人确诊。该病例在进入集中隔离点9天后发病并采样检测阳性,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管理方案,无新增密切接触者。

  北京疾控:继续坚持非必须不出境,近期非必要不出京

  当前,国外疫情仍然高发,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部出现聚集性疫情。随着气温降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继续坚持从严从紧的防控策略,强化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进京管理,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机场、车站、进京卡口等交通枢纽要加强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告确诊病例所在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京人员,要及时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北京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14日内从有新冠肺炎本土感染者(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地区的来(返)京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告行程,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继续坚持非必须不出境,近期非必要不出京,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出差、旅游。正在京外出差、旅游等未返京人员要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外出出差、旅游、旅居归来后,建议进行核酸检测,并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以免延误诊疗。

  西宁确诊者系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2021年10月31日7时01分,西宁市新增1名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现将该病例陈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一、省外活动轨迹

  2021年10月8日陈某某(本土确诊病例4号,女,28岁,系城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现住西宁市城西区高槽巷3号院)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由西宁出发自驾车(车牌号:青A6426F)到达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0月9日下午到达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10月10日到达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10月11日到达陇南市官鹅沟,当晚到达甘肃省天水市;10月12日到达甘肃省兰州市。

  二、省内活动轨迹

  10月13日12时左右到达青海省民和县星海湾少东家牛肉面馆用餐,后到附近惠客家超市购物,购物后前往海鸿国际花园南院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张某某哥哥)家中就餐,20时左右自驾车前往民和水岸一号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张某某姐姐)家中,23时左右自驾车返回海鸿国际花园南院丈夫哥哥张某某家中。

  10月14日14时左右,自驾车到达民和县松树乡陆家堡村母亲家中。

  10月15日,全天在民和县松树乡陆家堡村母亲家中。

  三、返宁后活动轨迹

  10月16日上午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由民和县松树乡陆家堡村自驾车出发,12时左右到达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电建青海工程公司家属区(以下简称“火电小区”),18时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前往海湖新区文博路侯记涮羊肉与张某、陈某、史某、梁某、郭某某(系陈某某、张某某朋友)聚餐,20时左右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返回火电小区,未外出。

  10月17日下午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返回城西区高槽巷3号院家中,未外出。

  10月18日7时42分从纸坊街站乘坐22路公交车(车牌号:青A23009)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17时45分从市中医院站乘坐41路公交车(车牌号:青A76251)至纸坊街站,下车步行返回高槽巷3号院家中,未外出。

  10月19日7时40分左右从纸坊街站乘坐102路公交车(车牌号:青A60146)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值班工作24小时未外出,当日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0月20日早从市中医院站乘坐41路公交车至纸坊街站,步行返回高槽巷3号院家中,13时左右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前往城东区南山路151号家中,约5、6分钟后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至城东区中惠万达,13时30分在宝葫芦餐馆就餐,14时20分由张某某驾车送其至城东区创新创业大厦7楼703室办事,15时30分步行至湟中路口站乘坐K1公交车(青A33539)至气象巷站下车,步行返回高槽巷3号院家中,17时40分到小区门口送快递(快递单号:SF1404342443393),当晚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陈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之妹)及其丈夫一起就餐,后未外出。

  10月21日7时43分,从纸坊街车站乘坐公交车41路(青A76254)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白天工作期间未外出,18时左右从市中医院站乘坐公交车返回高槽巷3号院家中,未外出。

  10月22日7时30分左右从纸坊街车站乘坐公交车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18时左右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接其到火电小区,未外出。

  10月23日10时左右在火电小区门口搭乘出租车(车牌号:青AT3638,微信支付车资,微信名为:窦某某)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白天工作期间未外出,18时左右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接其返回高槽巷3号院家中,与陈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之妹)及其丈夫一起吃火锅,21时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到火电小区,未外出。

  10月24日15时30分—16时,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陈某某(系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之妹)驾车至南山公园,17时左右三人自驾车至夏都金街北街手工拉面馆就餐,18时20分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送其妹妹至高槽巷家中,后返回火电小区,未外出。

  10月25日8时左右,与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

  10月26日加班至凌晨0时30分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接其至火电小区,7时40分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送其至彭家寨复兴路单位上班,白天工作期间未外出,18时左右搭乘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朋友)顺风车至火电小区。

  10月27日7时40分,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送其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上班,19时30分左右单位派其至兴海路蔡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1号)家中与4名同事(青海省、西宁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各2名)、余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同事)一起工作,工作期间规范防护,工作时长4-5个小时左右,工作完毕后进行消毒。

  10月28日凌晨0时30分到兴海路街道办事处与省、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约10人一起工作,凌晨5时与于某、赵某(均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同事)共同乘车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工作,工作期间未外出,20时30分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接其返回火电小区,期间顺路将焦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同事)送至城北区马坊东金座雅园小区,后未外出。

  10月29日8时左右由张某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丈夫)自驾车送其至彭家寨富兴路单位工作,工作期间未外出。

  10月30日8时30分进行核酸检测,12时10分与刘某(系本土确诊病例4号陈某某同事)至单位附近龙龙综合超市购物,12时20分因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在单位隔离,17时50分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10月31日10时26分,转至省第四人民医院救治。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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