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爆炸案后续:被控三宗罪 “村主任”刘五妹受审

[时尚] 时间:2024-05-04 21:56: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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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现场的3米深坑已被填埋,长出植物

  闽南网讯 去年7月2日晚,南安南安码头镇美岭村,爆炸一私藏炸药的案后民房突然爆炸,瞬间被夷为平地。续被爆炸中,控宗周边不少民宅不同程度受损,罪刘一些居民受伤。妹受炸药的村主任主人,正是南安美岭村原村主任刘五妹(本报曾作连续报道)。

  检方查明,爆炸刘五妹不仅截留高速公路工程的案后炸药,还向爆破员私下购买雷管,续被用于其经营的控宗无证采石场的爆破,从中牟利。罪刘此外,2002年3月,刘五妹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南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昨日上午,泉州中级法院在南安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刘五妹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出庭受审。同时出庭的,还有同案犯刘一龙(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林银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和戴生团(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

【爆炸案·回顾】

民房半夜爆炸 撼动小村庄

  去年7月2日晚9时35分,“轰”的一声巨响,打破了南安码头镇美岭村的寂静——村民刘一龙家的一座旧瓦房突然爆炸。整座瓦房瞬间坍塌,方圆数千米范围内的房屋,也不同程度受损。

  爆炸中,还造成一些村民受伤。事发时,归家途中的村民刘某明夫妇,与爆炸源相距不足10米,纷纷受了伤,被送进医院;旧瓦房主人刘一龙的妻子戴某珍,由于当时就睡在隔壁三层楼房里,伤情也较重。

  此次爆炸,还给当地村民造成不小的损失。经南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村民的住宅损毁价值为人民币1007557元;南安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刘某明的受伤程度为轻伤。

  爆炸案发生后,引起了当地政府和警方的高度重视。现场勘查时,警方又发现了300多枚雷管。经鉴定,提取的土样中,均含硝铵炸药的成分硝酸根离子。爆炸民房的房主刘一龙,很快被警方控制,他交代了私藏炸药和雷管的事实。而炸药的主人,正是美岭村主任刘五妹。

【爆炸案·揭秘】

截留工程民爆物 藏360公斤炸药

  去年8月3日,逃亡近一个月的刘五妹,在三明建宁一朋友家中品茶时,被警方捉拿归案。落网后,他承认了私藏炸药的事实,还说“曾打算自首”。

  他私藏的炸药,主要来自工程截留及私人买卖。检方审理查明,去年,刘五妹曾承包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建泰高速公路A8标段部分土方工程。利用该工程可领用民爆物品之机,刘五妹指使刘某生(另案处理)将未使用完的电雷管和硝铵炸药,私自截留存储在工地工房内,准备运回南安码头。

  去年5月中旬,刘五妹将7包共计168公斤的硝铵炸药和200枚瞬发雷管,运到三明建宁里新镇一板材厂,指使被告人戴生团载到南安码头美岭村刘一龙的住宅,由刘一龙存储。

  去年6月29日上午,刘五妹还指使郑某华(另案处理)用货车将8箱共计192公斤的硝铵炸药和300枚瞬发雷管,从三明建宁工地运到南安码头美岭村,并通知被告人戴生团用轿车将炸药载到刘一龙的旧宅储存,300枚雷管则由刘一龙用摩托车载回旧宅储存。

私通爆破员 购买300枚雷管

  案发前,刘五妹还曾向爆破员林银良购买雷管。47岁的林银良是南安梅山人,曾任南安市开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爆破员。林某愿(另案处理)曾以刘五妹炸石头需要电雷管为由,要求林银良载留电雷管卖给他。

  2010年12月26日、去年1月20日,林银良利用在南安梅山竞丰村裕景园工地从事爆破作业、向公司申领瞬发电雷管之机,采用瞒骗手段,两次将共计300枚电雷管带回家中,并以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卖给林某愿。

  爆炸案发生后,警方在现场勘查中,提取到瞬发电雷管444枚。经对比,其中300发系林银良两次从南安开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领出的。

截留炸药 用于无证采石场爆破

  与“村主任”这个头衔相比,今年41岁的刘五妹在村民眼中,更是一个会念“生意经”的商人。

  据介绍,刘五妹曾在康安村经营过碎石场,于2009年8月到期。此外,南安码头镇大坝村的“石水缸”采矿场,也由刘五妹经营多年。

  检方指控,上述私藏的300多公斤炸药,就是刘五妹用于爆破采石之用。检方查明,刘一龙实际上是刘五妹雇佣的工人。炸药运到旧瓦房后,刘一龙则根据工程需要,将储藏在家中的部分爆炸物,陆续载到刘五妹经营的、位于南安码头大坝村的“石水缸”无证采石场,用于爆破采石。

【爆炸案·庭审】

刘五妹当庭否认“炸药用于采石”

  昨日上午,刘五妹、刘一龙、林银良和戴生团4名被告人戴着黑头套,被法警带上法庭。

  对检查方指控的上述事实,刘一龙等3人并无异议。但刘五妹并不承认他私藏炸药是“为无证采石场爆破之用”。他称,“去年高速公路工程临时停工,这些炸药是带回家中暂时存放,开工后还会载回工地”。不过,这一辩解被检方当庭驳回。

  检方认为,刘五妹违反规定,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刑责。

  对这一指控,刘五妹的辩护律师辩称,刘五妹并未亲自参与炸药买卖,而是林某愿等中间人在操作具体事宜。因此,刘五妹不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律师还辩称,事发后,刘五妹曾拿出130多万元赔偿村民损失、消除影响。另外,律师还当庭向法官提交了由美岭村老人会署名的一份证明,称刘五妹在任村主任期间,“特别关照老人”,是一个好人。请求法官在量刑上,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外,检方指控,刘一龙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储存爆炸物,情节严重,应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刑责;林银良违反法律规定,非法买卖爆炸物,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追究刑责;戴生团违反法律规定,非法运输爆炸物,情节严重,应以非法运输爆炸物罪追究刑责。法庭上,刘一龙等人的辩护律师,也纷纷为他们做了罪轻辩护。

□现场回访

不少受损房屋已重建

  事隔10个月,如今提到去年7月的那起爆炸案,美岭村不少村民仍心有余悸。

  昨日,记者在重返现场时发现,那间因储存炸药被夷为平地的旧瓦房,已经被黄泥土掩埋。其余不少受损的屋子,村民还在陆续地进行修补、重建。据介绍,最迟不过年底,受损村民就都能住上新房。

  “幸好跑得快,不然就没命了!”戴女士的住宅是爆炸案的“重灾区”,事发时被炸得七零八落。戴女士说,事发后,她拿到了几十万元的赔偿金,才有了重盖房子的钱。不过,屋里的家电等过日子的物件,还是得自己出钱买。如今,她还在亲戚家中寄宿,新房预计七八月份才能建成。

  和戴女士相比,陈女士就幸运多了。陈女士的住宅受爆炸影响不大,事后她也拿到了几万元的赔偿金,新房子也已经盖好。(本网记者 韩影 史国亮 黄谨)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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