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杀人事件嫌犯被公诉 南昌红谷滩嫌犯当街杀人原因动机揭秘 南昌持刀杀人案现场图曝光

[休闲] 时间:2024-04-30 15:26: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36次

备受关注的红谷红谷红谷滩杀人案迎来最新进展。7月18日,滩杀滩嫌图曝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消息称:近日,人事人原人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万某弟依法提起公诉。嫌街杀机揭
       5月24日下午,犯被犯当24岁的公诉光实习律师沈芸(化名)下班后和朋友走在南昌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突然被万某弟从背后连续捅刀十余次,南昌沈芸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动
       六天后,秘南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以犯罪嫌疑人万某弟涉嫌故意杀人罪,昌持提请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刀杀当日下午,现场该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依法批准逮捕。红谷红谷

万某弟行凶的滩杀滩嫌图曝地点 除标注外,本文图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沈文迪 图(除署名外)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人事人原人案万某弟持有“精神叁级残疾证”,需定期服药控制病情,但案发时他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办案机关并未对外通报。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颜三忠告诉澎湃新闻,什么情况下应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是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比较关注和存在争议的问题。刑事诉讼过程中原则上采取“无病推定”原则,要推翻这种推定必须有被告方的举证,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人员的鉴定加上法官的审查和认定。但无论什么性质的精神病人犯罪,都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鉴定,确定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经鉴定,实施犯罪行为时没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具有部分辨认控制能力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经鉴定,实施犯罪时具有完全辨认控制能力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史不是法定的量刑情节。

万某弟的残疾证,写着精神三级残疾

目前,司法机关暂未披露有关本案的更多信息,万某弟的作案动机仍不明晰。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鞠晓钟分析,根据检方公诉的情况,嫌疑人万某弟在案发时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精神疾病。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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