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没有“局外人”!这些典型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

[焦点] 时间:2024-04-28 16:58: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次

原标题:疫情之下没有“局外人”!局外人这些典型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

当前,疫情长春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已发起“最后的典型总攻”。

全省上下众志成城、案例共克时艰,为们用行动诠释着责任与担当,敲响全力以赴守护着这座省会城市。警钟在最紧要、局外人最关键、疫情最吃劲的典型时期,各级党员干部以及全体市民正在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案例与病毒较量,为们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

疫情之下,敲响没有“局外人”。警钟“大考”关头,局外人长春市宽城区纪委监委、宽城区委组织部、宽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对一些组织不力、临阵脱岗、不服从组织决定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了处理。

案例一:兴业街道党工委书记杨连贵被免职

杨连贵同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不力,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其担任的兴业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案例二:站前街道北京大街社区公益岗赵月临阵脱岗问题

赵月在疫情防控期间,以身体无法适应高强度工作为由向社区书记提出辞职,在未经北京大街社区居委会和站前街道办事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脱离社区防疫岗位,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三:前街道长江路社区公益岗李迪临阵脱岗问题(在北京大街社区工作)

李迪在疫情防控期间,以身体无法适应疫情防控高强度工作为由向社区书记提出辞职,在未经北京大街社区居委会和站前街道办事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脱离社区防疫岗位,造成不良影响。区监委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案例四:群英街道长盛社区副书记李丹不服从组织决定问题

李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群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疫情指挥调度,拒绝前往北站社区做疫情防控支援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群英街道鞍山路社区民政主任刘超不服从组织决定问题

刘超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群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疫情指挥调度,拒绝前往北站社区做疫情防控支援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而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一些不服从指挥、拒不配合防疫、违反防疫相关规定的行为,也受到了处罚。

几个典型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一起来看!

案例一:2022年4月3日18时许,西广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防控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朱某,在全区实行社会面静态管理期间,仍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脱离管控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朱某予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案例二:2022年4月3日13时许,孟家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防控中发现违法行为人穆某,在全区实行社会面静态管理期间,仍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脱离管控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穆某予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案例三:2022年4月3日13时许,柳影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违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跳墙进入富丰家园小区。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找到违法行为人鞠某、谭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穆某予以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案例四:2022年4月3日10时许,长新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防控时发现华大天朗某超市未按疫情防控规定闭店。民警将超市经营者李某义口头传唤至长新街派出所依法进行训诫,并责令其立即闭店停止营业。

案例五:2022年4月3日14时许,东广场派出所警车巡逻组在辖区巡防过程中,发现光复路某蔬菜店正在营业,存在涉疫风险。民警迅速与社区将蔬菜店封闭,并将店主、店员口头传唤至东广场派出所依法教育训诫。

案例六:2022年4月3日14时许,南广场派出所民警在例行巡逻防控工作时,发现一名男子在黄河路与东四条西胡同交会处闲逛。民警随即将其口头传唤至南广场派出所依法进行教育训诫。

案例七:2022年4月3日15时许,南广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在管控小区外闲逛。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孙某库口头传唤至南广场派出所依法进行教育训诫。

案例八:2022年4月3日13时许,东广场派出所警车在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王某荣在小铁道街监狱宿舍楼下散步,民警劝告后仍不听劝阻。民警随即将其口头传唤至东广场派出所依法进行教育训诫。

案例九:2022年4月3日13时许,东广场派出所视频专班通过天网实时监控发现,亚泰大街与光复路交会处的隔离带缺口处有人正在企图跨越,视频组立即联络巡逻组,将冯某和、刘某庭口头传唤至东广场派出所依法进行教育训诫。

案例十:2022年4月3日15时许,凯旋路派出所民警在长新街与北人民大街交会处,发现1辆持有南关区某局通行证的配送物资车辆,驾驶员李某双意图返回宽城区家中,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凯旋路派出所依法进行教育训诫。

案例十一:2022年4月3日18时许,柳影路派出所民警在乐嘉名园小区巡逻时发现刘某、张某在小区内闲逛。民警随即将二人口头传唤至柳影路派出所依法进行教育训诫。

案例十二:2022年4月3日16时许,西三条派出所民警在西广北六栋巡逻时发现眭某因醉酒不服管理在小区内闲逛。民警随即将其口头传唤至西三条派出所约束酒醒后依法进行教育训诫。

写在最后:在疫情防控进入总攻阶段的关键时期,作为城市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省市关于防疫工作的相关决定和指令,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让我们静待疫散花开!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越明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