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业主想在自购车位装充电桩遭拒 物业:不具备安装条件

[探索] 时间:2024-04-28 23:23: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0次

原标题:海口一业主想在自购车位装充电桩遭拒 物业:不具备安装条件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南海网、业主业南国都市报10月15日消息(记者 孙春丽)近日,想自海口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称,购车他想买一辆新能源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位装便向小区物业申请在他购买的充电固定车位安装充电桩,但物业以安全为由拒绝安装。桩遭

市民:购买的拒物具备固定车位不能安充电桩

李先生是世贸雅苑小区的一名业主,打算购买一辆纯电动的安装新能源汽车。然而,条件当他准备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时,海口被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劝止。业主业随后他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想自但对方始终不同意他的购车请求。

“没想到家用充电桩的位装安装,成了阻碍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最大阻力。”李先生说,在他看来,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购置新能源汽车,但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却跟不上群众的需求,令人无奈。

“政策上不断利好、新能源汽车本身的性能在提升,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逐步改变。未来新能源车的市场将会继续增长,这对其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李先生说。

小区张贴的关于小区未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事宜的提示。

物业:不具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条件

记者在小区电梯口看见了一张世贸雅苑小区物业关于小区未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事宜的提示。海口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醒广大业主,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建设技术标准》2019新规,本小区地下车库属于既有建筑物,未具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条件。

提示中写明小区不能装充电桩的原因:建设当初供电线路设计没有考虑安装充电桩一项,用电容量有限。防火分区、间隔及耐火等级不符合安装充电桩消防防火要求。今后如确需安装汽车充电桩,需要进行用电容量扩容改造,重新完善防火分隔等,实施该系列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需要使用者共同承担。必须取得大部分业主的支持与认可方能推进,至于实现将有较长的路要走。 因此,请有计划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业主慎重考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随后,记者联系到海口世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肖先生,他表示世贸雅苑小区属于老小区,小区一共有2000多名业主,而地下车库600多个车位,地面只有200多个车位,“正常汽车的车位都没有,大家都是抢车位停的,小区道路本来就比较狭窄,住户私家车多了以后车位就非常紧张,开车回家停车,车位基本上靠‘抢’,现有实际情况以及小区一共也就800多个车位。如果在停车位充电,车位不能得到合理的利用,其他业主意见也会大。”

新闻多一点

海南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个人可申报安装自用充电桩>>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及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满足相关条件的个人可申报安装自用充电桩等设施设备。

然而,现实中,面临老旧小区线路改造、消防隐患、停车位紧张等问题,却成为了利好政策面前的“拦路虎”。如何破除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的难题?

他山之石

江苏!好样的!43个老旧小区统一安装充电桩!>>

江苏省内首个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工程近日在南京江宁完工。小区业主在家门口享受实惠、便捷的充电服务不再是问题。今年年底前,国网江苏电力将在全省43个老旧小区内建设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

目前在南京江宁的百利华府一期二期小区内,共安装了3个充电桩,可以支持4辆纯电动汽车同时充电。它支持快充和慢充两种方式,快充的话一个小时内可以为纯电动汽车充电80度。

南京百利华府小区业主、电动汽车用户表示,统一建设的充电桩肯定好,自己买充电桩的钱都省掉了,要好几千呢。

南京江宁一小区率先“吃螃蟹吃螃蟹”

原来近几年来,百利华府一期二期小区内,先后有十多位业主都购买了新能源电动汽车。但因为小区内没有公共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业主们只能各自向供电部门申请并花费数千元建充电桩为车辆充电。由此引发的安全隐患,让业主及小区物业都很担心。

南京百逸物业有限公司主任李倪表示,之前有一户四楼业主,他从家里电表箱里面接一根线下来直接装到充电桩表箱里面,你看这个这么高,如果电线上起火了没办法救了。

类似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在该小区内共有6处。随着公共充电桩的投用,这些私人充电桩将被拆除。据了解,在老旧小区内建公共充电桩,由电力公司投资建设并对充电设施进行故障抢修和设备升级;物业公司和业主无需掏钱。不过,物业公司需负责充电桩的日常运行、看护及充电车位的管理。

力公司将为全省43个老旧小区建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入选的小区需具备一定条件。首先,物业管理的信用等级高、责任心强;其次,小区及周边具有一定数量的电动汽车用户;第三是公用配电设施容量充裕,现场施工条件完备。否则,就会给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带来阻力。

力有限公司营销部智能用电处副处长许庆强表示,他们调研后发现,有不少小区不愿意做这个事情的原因,物业觉得会增加了工作量。另外有部分小区它的车位全卖掉或者全部租掉后就没有公共车位摆放充电桩,这样的情况电力方面没办法来推进。

电力部门投入物业公司分成 多举措推进电桩建设

为了给公共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提供更好的条件,我省从2017年3月开始实施《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其中明确:新建居住区所有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按照不低于10%车位数的比例,完成变压器、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分支箱、电缆及表箱建设。此外,电力部门也拿出一部分收益,来提升物业公司的积极性。

许庆强表示,相当于说除了电费和损耗以外的收益,由电力公司、物业按照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双方共享,来提高物业的积极性,也能切实解决掉居民老百姓的充电难问题。

来源:海南日报、江苏公共·新闻(孙春丽)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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