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险!失误操作将钱款打进冻结账户有可能拿不回来

[焦点] 时间:2024-04-28 00:57:4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62次

原标题:有风险!有风失误操作将钱款打进冻结账户有可能拿不回来

误将钱款打入冻结账户,险失能否拿回来?近日,误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执行异议案件,作将账户较有代表性。钱款

胡某向单某借款577050元,打进冻结却迟迟不予归还,有风于是险失,单某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误操案件审结后,作将账户经单某申请执行,钱款法院冻结被执行人胡某工商银行名下的打进冻结账户。冻结时账户内余额仅为1.42元,有风控制金额本息共计952301.00元。险失

但是误操,3个月后,胡某被冻结的账户竟突然多出7万元整的汇款!

原来是胡某的律师赵某,因自己的失误操作将其银行卡内的存款7万元转到了胡某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在得知自己转错后,赵某第一时间向银行以及派出所申请拦截保护,但被告知在该情况应向法院提出解决申请。于是,赵某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请求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胡某工商银行账户的查封,退还7万元。

法院认为,对于银行存款,执行法院应按照在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名称判断是否为被执行人所有。所以本案中,因被执行人胡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冻结了其在工商银行账户内额度为952301.00元的存款,符合法律规定。案外人赵某以其转错款为由要求解封被执行人账户并退还账户内7万元款项的理由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最终裁定驳回案外人赵某的异议请求。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五条:对案外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判断其是否系权利人:(三)银行存款和存管在金融机构的有价证券,按照金融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

法院提醒:

汇款前一定要谨慎核对收款人信息,避免因错误汇款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通讯员 李亚纯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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