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市人大关于举行《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长春春市草案通告
关于举行《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通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对《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市人意见,定于2021年11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大关
听证会将就下列事项进行听证:
1、于举 是行长修订否有必要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以及如何发挥其作用;
2、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如何决定共同管理事项;
3、 如何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监督;
4、 欠交物业费的条例听证通告业主能否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5、 如何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6、立法 如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
7、长春春市草案 空置房屋的市人物业费是否应当减收或者免收;
8、 如何落实建设单位的大关保修责任。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2日止。于举
报名方式:公民持本人身份证、行长修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持法定身份证明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名。物业
报名地址:绿园区景阳大路893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407室。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阐述听证事项观点及理由的书面材料。
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陈述人。
联系人:毕淑芳 87605851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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