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派慈湖陵寝泼漆高院称恶性非重大11人缓刑

[娱乐] 时间:2024-04-29 02:46: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50次
2018年228当日,独派独派青年向桃园大溪慈湖蒋介石陵寝泼漆。慈湖称恶(FETN蛮番岛屿社脸书)
  中评社台北11月18日电/自由台湾党成员李嘉宇等独派青年共11人,陵寝2018年二二八纪念日闯入桃园大溪慈湖陵寝,泼漆持红漆泼洒蒋介石灵柩等处,高院一审依毁损等罪,性非刑判11人各拘役55天至59天。人缓高等法院认定李等11人犯案动机仅在表达个人政治性言论,独派恶性并非重大,慈湖称恶昨日改判拘役30天至50天,陵寝且均缓刑两年,泼漆全案确定。高院  2018年2月28日当日,性非刑多名独派青年带着红漆闯入桃园慈湖陵寝,人缓把红漆泼洒在蒋介石棺柩上,独派事后还透过脸书“蛮荒岛屿社”发出声明,主张自决、“建国”。此案原订同年7月20日下午于桃园地方法院进行第一次开庭。在开庭前上午9点30分,数名独派青年又闯入台北中正纪念堂,向大厅蒋介石铜像,丢掷红色油漆。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分别传讯涉案人士到案说明,检方指出,以泼漆表达政治理念,已逾越法律界限,违反现行法律秩序,依公然侮辱坟墓、公众纪念处所、毁损,及妨害公务罪嫌起诉李嘉宇等10人,后来又循线追加起诉邱峻翔。  一审桃园地方法院依毁损、妨害公务等罪,判李嘉宇、陈俞璋、庄承澔、郭润庭、郭荞瑛、罗宜、周维理、王腾苇、张闵乔、杨侒橙及邱峻翔等11人,拘役55天至59天,均可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罚金。至于侮辱坟墓、纪念碑的部分则获判无罪。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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