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轩等八逃犯刑满 移交香港警方

[焦点] 时间:2024-04-29 10:22: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56次
中评社北京3月23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李因偷越边境罪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的宇轩8名港人,昨日刑满出狱,等逃随即被内地执法机关分批移交香港警方,犯刑方当中包括“港独”组织“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满移他涉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交香此外,李因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成立的宇轩邓棨然和乔映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及2年,目前仍在内地服刑。等逃  深圳公安局盐田分局昨日表示,犯刑方郑子豪、满移严文谦、交香张铭裕、李张俊富、宇轩黄伟然、等逃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等8人,因犯偷越边境罪,执行刑罚完毕刑满释放,已于昨日(22日)分批被依法遣送出境。  昨早10时许,首批接载人员的车辆在数辆警车的护送下,自深圳湾口岸驶出,25分钟后到达香港天水围警署,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在场指挥,首名被押送抵达的涉案人员为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李宇轩。至昨午3时,第二批张俊富、张铭裕及严文谦押往天水围警署,其后郑子豪、黄伟然、李子贤为第三批,最后一人为郭子麟。  涉弃保潜逃或加控罪  香港警方表示,内地执法机关完成相关司法程序后将8人移交,6宗在港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国家安全处、商业罪案调查科、港岛总区刑事部、新界北总区刑事部和东九龙总区刑事部跟进。据悉,8人涉在港违反香港国安法、暴动、纵火、制造或管有爆炸品、无牌管有检械及弹药等罪。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由于刑满遣返本港的8人涉弃保潜逃,返港后可能被加控“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柙”罪。根据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L条,获准保释的人如无合理因由而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柙,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2个月,该8人日后要在香港法院申请保释,相信亦不获批。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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