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长三角示范区环境资源审判一体化 示范区法院联合制定重磅文件

[休闲] 时间:2024-05-02 20:30: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4次

原标题:助推长三角示范区环境资源审判一体化 示范区法院联合制定重磅文件

东方网记者王泳婷10月19日报道:日前,助推制定重磅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主办、长角青浦区人民法院承办、示范吴江区人民法院、区环嘉善县人民法院协办,境资以“绿色发展——环资审判一体化”为主题的源审第八期“创新工场”活动在上海青浦举行。

示范区法院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判体并联合签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域专业法官会议实施方案》。化示该两份文件的范区法院制定,完善了示范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联合为推进长三角环境资源审判一体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文件抓手和径设计。

据悉,助推制定重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备忘录》以“1+5”工作机制为抓手,长角即:组建联合办案团队,示范建立跨域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区环联动办案机制、通报宣传会商机制、生态司法示范基地共建机制、人才交流培养共享机制等五大机制,为深入推进示范区环资审判一体化工作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域专业法官会议实施方案》则首次对示范区环资跨域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责、参加人员、召集、讨论案件范围、议事规则、意见效力等作出明确规定,确立了示范区法院跨域专业法官会议的长效机制,为构建示范区环资跨域专业法官会议机制打牢制度基础,为示范区环资案件承办法官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以促进示范区环资案件适法统一。

活动现场,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负责人就各自在推进环资审判一体化工作中具体举措、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上海三中院、铁路运输法院、金山法院、崇明法院环资审判负责人、法官围绕示范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机制构建、环境资源案件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统一等三个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下一步,示范区三地法院将逐步把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常态化,提升示范区内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示范区”品牌,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主办方供图)(王泳婷)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