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讯 入职体检时四川男青年谢鹏(化名)却被体检医院做了艾滋病病毒(HIV)检测项目。男入结果他被查出是职体知情滋病一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而他求职的检不检测公司没有聘用他。谢鹏认为,被检体检医院侵犯了他的测艾隐私权;公司因此不录用自己,是侵犯权有权利歧视。谢鹏说:“我有选择不做HIV抗体检测的隐私权利。”根据判决书所述,男入公司是职体知情滋病根据医院作出的体检不合格结论而决定不与谢鹏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庭判决认为,检不检测医院对谢鹏进行入职体检并抽取血液进行HIV抗体检测的被检行为,是测艾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委托入职体检合同义务,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侵犯权有权利医院向疾控中心报送血样进行艾滋病确证的隐私行为,是男入法定职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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